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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添汞照明产品的重要声明!
来源:中国之光网
发布:2024-06-04
阅读:3129
分享两则与添汞照明产品相关的最新国内外消息。



欧洲照协关于添汞的投影用和

舞台用超高性能放电灯的声明


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导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2017年履约以来,对包括添汞照明产品、体温计等涉汞产品的生产制造使用做出了明确的淘汰规定。随着近年来公约履约的推进和修正,以及LED照明产品的高速发展,全球市场对添汞照明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下降。

从出口情况来看,2023年,我国添汞照明产品出口量约3.4亿只,同比下降26%,对比公约正式履约的2017年下降84%,目前该类产品出口量约仅占我国电光源出口总量2%。添汞的投影用和舞台用放电灯在海关编码中隶属于汞蒸气灯。2023年该类产品出口量0.05亿只,同比下降17%,对比2017年下降约70%。2023年,我国输欧盟市场汞蒸气灯出口量0.01亿只,同比下降27%,对比2017年下降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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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欧盟市场对添汞的投影用和舞台用超高性能放电灯是否会在近期内被淘汰的误解,欧洲照明协会做出相关声明,阐明了公约履约对该类产品生产使用限制的观点立场,并希望通过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让广大出口企业正确了解。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对欧洲照协的立场文件进行了全文翻译,转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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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规允许继续使用超高性能放电灯


添汞产品受欧盟汞法规(EU 2017/857)和RoHS指令(2011/65/EU)的监管。在过去的几周里,由于误导性的说法,导致市场出现混乱,即添汞的投影用和舞台用超高性能放电灯已经受到上述欧盟规则的最新审查的限制。这份声明是为了澄清这些谣言。


欧盟关于汞的法规(EU 2017/857)


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要求,《欧盟汞法规》限制了部分添汞产品的制造、出口和进口,其中包括部分添汞照明产品。这些内容列于该法规的附件中,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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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0月(EU 2023/2049)扩充了该名单,政策制定者于2024年初提出了新的额外限制,重点关注某些低压荧光灯类型(三基色荧光粉/卤磷酸盐荧光粉)和某些高压钠灯类型。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与《欧盟汞法规》的最后修订中,用于特殊用途的HID灯(如投影灯)没有受到限制。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


欧盟RoHS指令规定了含有某些有害物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在欧盟市场上的出售要求。相关法律规定,除本指令明确豁免的照明产品外,将禁止其他的添汞照明产品。这些豁免是由欧盟委员会在一段时间内给予的。然而,所列的到期日通常并非最终禁止日期,因为这些豁免可以通过申请得到一定时间的延长。在此类产品续期申请的评估期内,现有豁免仍然有效,甚至会超过所列到期日。如果不批准续期,欧盟委员会仍必须准予12—18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市场有时间进行最终淘汰。


目前对添汞投影用灯的RoHS豁免:


RoHS豁免4(f)-II允许在2027年2月24日之前用于高亮度投影灯(>2000 ANSI流明)。由于投影仪制造商推测2027年2月后仍需要添汞投影灯,预计照明行业将在2025年再次申请5年的豁免续期。


RoHS豁免4(f)-I包括用于低亮度投影灯(<2000 ANSI流明)和舞台灯。欧洲照协与多个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申请将这一豁免延长5年。目前的豁免将在2025年2月24日之后继续有效,直到欧盟委员会就新的续期或过渡期做出决定。


政策原文可点击查看

LightingEurope - Statement on Projector lamps.pdf




《放电灯含汞量检测的样品制备》

国家标准将实施


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放电灯含汞量检测的样品制备》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起实施。这项国家标准是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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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23113-2023

实施日期:2024/6/1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标准意义:在某些气体放电灯中,如荧光灯(包括单端、双端、自镇流和冷阴极荧光灯)灯管和UV-C气体放电光源,汞是放电灯正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要求,国家鼓励和推动低汞产品的生产,促进绿色照明产品的应用。因此,如何准确测量气体放电灯中汞含量,使得气体放电灯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汞含量能满足标准要求,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技术的不断发展,当前紫外线杀菌灯管的使用量大大增加。紫外杀菌灯管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管相比需要在灯管中注入更多的汞,但原有标准缺少对此类放电灯中汞含量测量的制备方法,本标准的修订,将会填补我国现行标准对紫外线杀菌灯等放电灯汞含量测量的样品制备方法缺失的空白,同时使我国在该领域的检测技术水平领先于国际水平。


标准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概述、从放电灯中收集汞的程序、测试。


与替换标准相比,新版标准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文件中的“荧光灯”更改为“放电灯";

——更改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

——删除了部分未用到的化学实验器材;

——更改了冷端法的点灯方式;

——更改了灯管的截取方法;

——删除了多余的操作;

——更改了过滤的要求;

——更改了分析测试的要求。


本文件修改采用 IEC 62554:2017《荧光灯含汞量检测的样品制备》。本文件与 IEC 62554:2017 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附录 A对应IEC 62554:2017 中的附录 B,附录 B对应IEC 62554:2017中的附录 A。


本文件与IEC 62554:2017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范围,以适应我国产品的实际需要;

——删除了术语及其定义,并增加引用了 GB/T 2900.65 的术语,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更改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用 GB/T 27025 替换了 ISO/IEC 17025:2005,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更改了水的要求,用GB/T 6682替换了ISO 3696:1987,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删除了部分未用到的化学实验器材,以符合操作实际;

——更改了冷端法的点灯方式,以适应某些在燃点时管壁温度很高的放电灯;

——更改了灯管的截取方法,以提供更多的灯管截取方法;

——更改了硝酸的使用浓度,以确保使用安全;

——更改了分析测试的要求,用 GB/T 39560.4替换IEC 62321-4,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该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SAC/TC224/SC1)执行 ,联系方式:010-677898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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