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摩托车车辆保有量持续攀升,其照明装置性能不足、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数据显示,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下,因照明失效或安装不当引发的摩电事故占比超15%。现行标准在光学性能、环境适应性及安装规范性等方面已难以适配技术发展与用户需求。
为系统性提升摩托车车辆道路安全水平,推动照明行业技术革新,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GB19152-2025)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18100-2025)两项新国标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
核心技术要求全面升级
本标准代替 GB19152-2016《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和GB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围绕“光学性能、环境适应性、功能扩展性”三大维度,新增多项关键技术要求,推动照明装置从“基础功能型”向“智能安全型”转型。
非对称近光技术:首次明确发射非对称近光前照灯的技术指标,优化近光光形分布,提升会车时的防眩目效果。
ADB功能适配:新增自适应前照灯(ADB)技术要求,支持根据行车环境动态调整光束范围,减少盲区。
区域光通量精准化:增加“区域目标光通量”要求,规定特定照射区域(如前方50m、100m)的光通量下限,确保关键区域照明强度。

配光性能一致性:调整近光、远光配光性能的生产一致性表述方式及限值,明确批量生产中光形偏差的控制标准。
光源与标记要求:新增区域目标光通量要求;细化电压标记内容,避免因标识不清导致的使用风险;增加前照灯级别标记,便于用户与管理部门快速识别产品性能等级。
明暗截止线质量:针对非对称近光前照灯,新增明暗截止线的照准(位置精度)及质量要求(边缘锐利度),防止光线散射干扰对向车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安装规范全场景覆盖
智能灯光系统:新增HIAS(高阶智能前照灯系统)相关要求,明确其与整车控制系统的协同规则;新增ADB功能灯具的安装适配规范,确保动态光束调节功能有效落地。
特殊灯具类型:新增D型灯、互存灯系统(多光源协同照明)的一般要求,规范复合照明场景下的技术参数;明确“D型后位灯不得与制动灯混合”的强制规定,避免信号混淆引发事故;新增单灯按“最小凸多边形”认定的方法,统一复杂造型灯具的合规性判定标准。
配光与外观对称:针对成对安装的灯具(如左右前照灯、转向灯),新增“配光特性一致”“透光面对称”的量化要求,防止因左右差异导致照明盲区或信号误导。
03 测试与测量方法升级
几何可见度与光强检测:
新增“离地高度可减小几何可见度”的测量基准(以灯具H平面为基准),适配不同底盘高度车辆的合规判定;
明确前视红光不可见度、后视白光不可见度的光强0.25cd检测方法,提升夜间不可见风险的预警能力;
修订远光灯与近光灯间距要求(由“200mm”调整为“空间距离”),更贴合实际安装场景。
三轮摩托车:强制安装远光灯接通指示器;放宽前轮距≤460mm正三轮(对轮摩托车)的远近灯光间距限制(按L3类车辆要求);新增后雾灯仅允许安装在主车的规定,避免多灯干扰。
二轮/边三轮摩托车:二轮车新增后雾灯横向位置要求;边三轮后雾灯禁止安装在边车上,统一安装于主车。
倒三轮摩托车:前轮距>460mm的倒三轮需按L3类车辆要求安装后回复反射器,提升复杂路况下的可见性。
转向与制动信号:新增“车辆被未经授权使用时自动开启转向灯”功能要求;三轮摩托车转向信号灯强制安装工作指示器,实时反馈系统状态;新增追尾警告信号功能,提升后车预警能力。
制动灯升级:准许L2-L5类车辆选装S3类高位制动灯;三轮摩托车安装两只制动灯时,放宽向内几何可见度要求;制动灯指示器由“禁止安装”改为“选装”,适配多样化设计需求。
小编语
新国标的实施将对摩电车辆行业及消费者产生深远影响:
对行业而言:一方面,倒逼企业加大智能照明研发投入(如自适应前照灯、LED矩阵大灯等技术应用),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通过统一技术规范,引导行业资源向头部优质零部件企业集中,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助力我国摩电产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型。
对消费者而言:新车标配照明装置将在亮度(覆盖范围提升)、稳定性(抗干扰能力增强)等方面显著优化,夜间骑行视野盲区减少约40%,雨雾天气事故率有望大幅下降。同时,安装规范的强制落地将杜绝“私改乱装”现象,消费者无需额外付费即可获得符合安全标准的照明系统,用车安全感与体验感大幅提升。
新国标不仅是技术门槛的提升,更是摩托车行业“安全优先”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为道路交通安全筑牢技术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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