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于2018年10月1日作出最终判决,驳回日亚化的上诉请求,再次认定日亚化白光LED美国专利号US 5,998,925与US 7,531,960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本案为三审定案,亿光获得最终胜利。
亿光自2012年4月20日对日亚化两件YAG白光LED专利 (US 5,998,925与US 7,531,960),于美国密歇根东区地方法院提起专利无效及不侵权确认之诉,陪审团经由12天的审理,于2015年4月22日分别以专利不具进步性、专利不具可实施性等理由,决定日亚化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密歇根东区地方法院法官并于2016年1月25日再次确认陪审团的判决。
日亚化不服判决,并撤换代表事务所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但于今年3月30日CAFC法院再次确认专利无效,日亚化上诉失败。于后,日亚二度撤换代表事务所,并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复又认定专利无效,日亚再次败诉。
对于本案,亿光智权处处长林咸嘉表示,专利权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研发结果,并且鼓励产业的发展而设立的法律。但针对竞争对手藉由诉讼手段干预市场的行为,则应不屈不挠,奋战不懈,致力于市场的公平竞争。”
针对日亚化YAG白光LED专利状况如下:
来源: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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