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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了3个月!三安光电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申请被撤回

来源:中国之光网 阅读:3414

9月2日晚,三安光电(600703)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三安电子”)的通知,三安电子和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安集团”)的债权人林素真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厦门中院”)申请撤回对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厦门中院已裁定准许林素真撤回上述破产重整申请。

三安光电表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具体撤回原因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

回溯来看,今年6月11日、12日,三安光电先后两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三安电子和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的债权人林素真向厦门中院递交了申请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破产重整。

彼时,三安电子持有三安光电1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65%,其中约6.25亿股已被质押,股份被多次轮候冻结。三安集团持有三安光电约1.8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66%,其中1.69亿股已被质押,股份被多次轮候冻结。

三安光电彼时在公告中表示,若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正式受理,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能对三安光电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影响。在前几天发布的半年报公告中,三安光电也表示,上述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若冻结股份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正式受理,可能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稳定风险。

此次撤回破产重整申请意味着,这段时间笼罩在三安光电头上的控股股东破产重整阴云,第一次出现了实质性转机。

重整申请撤回,最直接的影响是控股股东短期内不会再因破产重整程序而导致股权被强制处置,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稳定性风险显著下降。但控股股东层面的流动性压力、股权冻结状态并未因此自动解除,且本次只是单一债权人撤回重整申请,不排除后续仍可能出现其他债权人。

此外,公司本身业绩依旧承压。2026年上半年,三安光电实现营收64.68亿元,同比下降28.04%;归母净利润为-9790.45万元,同比下降155.47%。

其中,LED外延芯片业务实现营收31.03亿元,同比增长11.81%;LED应用品业务实现营收16.83亿元,同比增长17.62%;集成电路产品业务营收12.68亿元,同比下降15.40%。报告期内,公司LED整体业务盈利,集成电路业务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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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三安光电半年报)

公司还公布了增持方面的最新进展,根据三安光电8月31日发布的公告,由于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鉴于增持期限即将届满,公司董事长林志强代总经理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期限等不变。

2026年8月31日,林志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997.70万元。截至公告日,林志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累计增持金额4985.7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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