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通过对43家生产经营企业的45款产品开展检测,发现14家企业共14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合格率达31.1%,涉及台灯、固定式灯具等多类产品,其中包括知名品牌产品。
依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24年佛山市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对佛山市辖区内的43家照明光源及灯具生产经营企业的45款产品(其中常规监督抽查LED读写台灯产品10款、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15款、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5款、嵌入式灯具产品15款)开展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重点对照明光源及灯具的标记、结构(含光生物危害)、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接地规定、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骚扰电压(电源端口)或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骚扰(30MHz-1GHz)或辐射骚扰(30MHz-300MHz)、显色指数(Ra、R9)或显色性、视网膜蓝光危害、波动深度或波动深度和瞬态光伪像、遮光性或遮光性和防眩光、照度及照度均匀度、噪声、能效等级(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显色指数等项目开展检验。2款LED读写台灯不合格,涉及不合格项目:标记、辐射骚扰、照度及照度均匀度;
8款固定式通用灯具不合格,涉及不合格项目:标记、接地规定、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辐射骚扰;
4款嵌入式灯具不合格,涉及不合格项目:标记、谐波电流、能效等级、显色指数。
对本次抽查发现佛山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一)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关乎居家安全,选购相关产品时应查看相关产品是否有3C标识。(二)选择专业厂家主流品牌。家电类产品小作坊生产现象普遍,一个小作坊可能生产多个品牌的产品,质量不稳定,因此选择信得过的主流品牌尽量避免产品返修。同时建议在大型专业商城购买,降低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风险,且售后服务制度健全,有利消费者维权。(三)妥善保管发票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素材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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