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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48个城市工程项目,“绿色建材认证”照明产品工程款优先结算
来源:中国之光网
发布:2022-11-02
阅读:3269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下称“《需求标准》”),并公布了新一批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城市名单(下称“城市名单”),以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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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其中,《需求标准》中提到了多个照明相关的要点内容(见后文截图)。根据通知要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涉及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出具所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


根据《通知》附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涵盖北京(朝阳区、通州区)、天津(滨海新区、静海区)、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雄安新区、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盐城市等48个市(市辖区)。


《通知》要求,上述各有关城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


具体而言,各有关城市的主要任务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加强绿色建材采购管理、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及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


其中,在“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这一方面,《通知》指出,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这意味着,照明工程公司在项目施工中购置并采用符合《需求标准》要求的照明产品,将大大缩短工程回款时间,提高工程回款的单笔额度。


附1:《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电气照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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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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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财政部、光研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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