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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国际文化创意街区外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
来源:中国之光网
发布:2021-01-27
阅读:2890

1. 招标条件

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江北国际文化创意街区外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49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外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4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3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城市照明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江北国际文化创意街区外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包括办公楼,公寓楼,商业楼主体,商业楼屋面、标志塔的玻璃元幕墙、干挂陶板、云锦玻璃泛光幕墙,连廊阳台玻璃幕墙,铝板吊顶,玻璃采光顶等,造价约18000万元;泛光照明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112000 m2;幕墙高度:99.9 m;灯架:400000 套;灯具:400000 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9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外幕墙工程(住宅、商住房、仓库、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26日17时36分到 2021年2月2日17时3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约定承接幕墙工程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9、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但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通过现场核验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12、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影响,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北新区分中心等有关规定,按照招标人要求,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投标所涉经办人员(含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等)的“健康码”证明、符合要求的“南京地区14天行程”记录证明。若投标人的投标所涉经办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具体根据资格审查时疫情情况为准),除提供“健康码”证明、符合要求的“南京地区14天行程”记录证明外,还需提供符合各时间节点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标影响及后果。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3.1、企业类似工程(满分40分)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外幕墙工程(住宅、商住房、仓库、厂房除外)的得20分,限评2个,满分4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与资格审查业绩可兼得。)

8.13.2、认证体系(满分10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缺一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3、工程奖项(满分40分)

(1)企业国优奖项(30分)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外幕墙工程(住宅、商住房、仓库、厂房除外)获得国优奖项的得30分/个,获得省优奖项的得15分/个,获得市优奖项的得5分/个,限评1个,满分3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反应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办法中的“国优”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有效期是指: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有效期2年,市优工程有效期1年。有效期计算方式为: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为止。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2)文明工地奖项(10分)

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外幕墙工程(住宅、商住房、仓库、厂房除外)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或省级标准化星级工地的,得10分/个,限评1个,满分10分。(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省级文明工地或省级标准化星级工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计算方式为: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为止,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时,以发文时间为准。

8.13.4、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满分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时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以及对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操作规程、工法、施工规范等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拟定2道题目,每题5分,拟定总分值 10 分。【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备注:每题评分分为五档,4分<优≤5分;3分<良≤4分;2分<中≤3分;1分<差≤2分;无:0分。

8.1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如答辩得分也相同,则申请人企业资审打分业绩金额高的排名在前,如业绩金额也相同则由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8.1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共享空间A座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栋8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钱茜茜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025-58536022   电话:1585077297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人民南路支行

账号:    账号:1051018800001974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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