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9月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17】4号)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2号)的规定,木林森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收到政府补贴共计2亿元。
其中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3,000万元及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件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1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5日划拨至各个下属子公司的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
木林森表示,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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