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11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将解决国星光电(002449)与佛山照明之间同业竞争的时间,由2019年12月4日前变更为2020年6月4日前。
由于国星光电与佛山照明均是上市公司,相关解决方案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众多,协调难度较大。经三方多次沟通和协调之后,目前控股股东方面已初步拟定方案,但方案的实施还需要经过较多程序。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据悉,2017年12月4日,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人承诺在2019年12月4日前通过业务整合或其它方式和安排,完成消除国星光电与佛山照明之间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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