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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面向照明行业组织申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批)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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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工业与信息化部指导,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十批)》向全社会发布并推广宣传。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将组织推荐照明行业企业申报第十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类别设置

升级消费品:主要是指质量稳定可靠、性能优良、能引领消费趋势的高品质消费品。

创新消费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计,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二、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产品的制造装备、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产品须符合相关市场准入的要求。

(四)产品在绿色环保、舒适耐用、营养健康、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2项。CLITI 展创新产品优先推荐。

(二)每个产品需提供正面图片(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并提供充分展示升级创新要点的图文介绍。请有意参与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会秘书处,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莎  邓茂林

联系电话:010-65135872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院1号楼1202室

邮箱:hous@cali-light.com



附件1、《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批)》推荐书(升级消费品).doc

附件2、《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批)》推荐书(创新消费品).doc

附件3、 升级创新消费品评价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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