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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标准照明相关技术内容解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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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业务指导,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牵头起草的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正式发布。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留有过渡期,鼓励相关企业提前应用新标准,本标准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8年8月30日,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出台相关强制性标准,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在前期工作和研究基础上,2019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正式下达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业务指导,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牵头起草。

本标准制定工作启动后,经文献梳理、实地调研和多次专家研讨,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多次征求相关行业、单位、专家和部门意见,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照明行业相关的标准化及检测认证机构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参与了该标准的讨论过程,并多次代表行业提出意见及建议。

二、参考和有关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其中与照明行业相关的主要包括: 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9473—2017《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GB/T 26189—2010《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CQC 3155—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DB 31/539—201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照明设计规范》、T/JYBZ 005—2018《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等。

此外,本标准还参考了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TR 62778:2014 《Application of IEC 62471 for the assessment of blue light hazard to light sources and luminaires(应用IEC 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IEEE Std 1789—2015《IEEE 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Modulating Current in High-Brightness LEDs for Mitigating Health Risks to Viewers(IEEE推荐在高亮度发光二极管中调节电流以减轻对观众健康风险的推荐性操作规范)》等国际标准。

本标准在充分参考以上国内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产品质量管理、生产设备及工艺水平和近视防控相关科学证据,既保证了与现行标准的协调性,又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同时保证了标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三、相关卫生要求解读

本标准规定了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八类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适用于企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生产、制作、经营、提供的以上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节选与照明相关的内容,供相关企业进行参考。

(一)至(六),略

(七)关于普通教室照明灯具和读写作业台灯的卫生要求。

1.灯具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普通教室照明灯具的相关色温应不小于3300 K,且不大于5300 K。

3.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小于80,LED灯具的R9应大于0。

4.对于不免除视网膜蓝光危害评估的灯具,普通教室一般照明灯具和读写作业台灯的蓝光危险组别应达到RG0,黑板局部照明灯具的蓝光危险组别应达到RG0或RG1。

5.灯具的波动深度应不大于相应的限值,以减少闪烁对人眼的影响。

6.读写作业台灯在正常工作位置时,灯具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应达到相应要求,且应具有遮光性,保证光线明亮均匀、无过度眩光。

解读:

(1)普通教室照明灯具属于固定式通用灯具或嵌入式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属于可移式通用灯具,上述产品均被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为了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灯具的质量安全,本标准要求普通教室照明灯具和读写作业台灯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2)相关色温是对灯光颜色的度量。相关色温度在3000 K左右时,光色偏黄;相关色温度在5000 K以上时,光色偏蓝。不同相关色温度的光,具有不同的照明和视觉效果。本标准规定普通教室使用的照明灯具相关色温应不小于3300 K,且应不大于5300 K,这一方面限制了过高色温的光源对人眼可能造成的损伤,同时保证了光线明亮柔和,有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本标准对相关色温的限值以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中间色温为基础,与国内现行相关标准一致。

(3)显色指数是对光源显色性的度量,用于评价光源对色彩的还原能力。显色指数越高,色还原度越高,人眼区分物体颜色越轻松。通常情况下,用于室内照明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 a 不应小于80。此外,为了适应LED灯具的使用,从显色性的角度上保证RGB三色,本标准规定了LED灯具的特殊显色指数R9应大于0的要求,与我国相关标准一致。

(4)为了避免过强的蓝光在儿童青少年学习过程中对眼产生损伤,本标准参考CIE S009、IEC 62471和IEC 62778标准,采用了最高安全级别,规定教室一般照明灯具的蓝光危险组别应达到IEC/TR 62778蓝光危险组别的RG0。

考虑到黑板局部照明灯具用于教室黑板区域照明,出射光线不应直接射入人眼,同时考虑到蓝光危害、灯具的配光设计、黑板照度均匀度,以及当前照明灯具生产企业现阶段的生产水平,本标准规定黑板灯具的蓝光危险组别为RG0或RG1,该要求也与现行GB 7000. 1、IEC 60598-1等国内外标准一致。

(5)波动深度是表征光源频闪特性的参数。灯具在交流或脉冲直流电源的驱动下会出现闪烁的现象,导致视疲劳和脑疲劳。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IEEE Std 1789—2015相关要求评估观察静止状态下光源的闪烁,本标准对闪烁(波动深度)的要求与其保持一致。

除了以上关键技术内容,标准还规定了关键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这些内容从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预防和控制近视的角度,对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的技术性能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儿童青少年能够使用性能合格的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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