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6]40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七批)》。根据推荐产品范围要求,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将针对照明行业产品进行推荐,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七批)》编制、发布和推广宣传工作的指导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推荐的产品范围
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照明消费产品,鼓励推荐与消毒杀菌等安全卫生防护相关的照明产品。
三、产品类别设置
升级消费品:主要是指质量稳定可靠、性能优良、能引领消费趋势的高品质消费品
创新消费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计,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四、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产品的制造装备、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产品须符合相关市场准入的要求。
(四)产品在节能环保、舒适耐用、营养健康、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2个。
(二)每个产品提供不超过2分钟的展示视频材料,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推荐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光盘2张等一同报送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三)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门户网站(www.cnlic.org.cn)或点击下方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仲舒
联系方式:010-65278654 15810990628
附件2、《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七批)》推荐书(升级消费品).doc
附件3、《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七批)》推荐书(创新消费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