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照协[2019]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章程》和《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收缴2019年度会员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会籍的收费标准于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缴费手续。
收费标准:
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一般会员单位: 2000元/年。
请各单位按照所代表的会籍情况缴费。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章程》和《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 如长期未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协会将暂停相应会员服务。
如需办理多年缴费,请在汇款时备注缴费所属年份。汇款后请告知协会发票的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如使用个人账户汇款,请注明所属公司名称。
请将会费汇往北京的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收 款 人: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账 号:778350010799
协会收到会费后将开具财政部监制、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院1号楼1202室
邮 编:100037
联系人:赵维欣(会员部):010-65135872 zhaoweixin@cali-light.com
李煜(财务部):010-65272577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