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照明电器类) 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6-14 浏览次数:1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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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照明电器类)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6]40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第二批)》。 依据推荐产品范围要求,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将针对照明电器类的LED吸顶灯、LED平板灯、LED筒灯三类产品进行推荐,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设置
升级消费品:主要是指性能优良、质量稳定可靠、可引领消费趋势的高端消费品。创新消费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计新颖,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二、基本条件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产品的制造装备、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产品须符合《升级或创新消费品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产品在节能环保、舒适耐用、营养健康、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2个。
(二)优先推荐按国际先进标准生产、产量高、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同品销量居前列的产品。
(四)意向申报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中国照协。
(五)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门户网站(www.cnlic.clii.com.cn)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茂林 邮箱:dengml@cali-light.com
电话:010-65278654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230室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2017年6月14日